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及时维修和安全使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0537-3239872 电子邮箱:zjjwyglk@ji.shandong.cn
附件:1. 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