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建筑领域节能降碳,2025年2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155-2025),公共建筑节能率正式提升至78%,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 5155-2019)同时废止。 自2025年8月1日起,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新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155-2025),同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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