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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浏览次数:字号:[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会前学习制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进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023年7月23日、10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2次。2023年11月22日,邀请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济宁学院王爱军教授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掌握更加清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理解更加透彻,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亲自参与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住建法治宣传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2023年,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高质量高标准推动了《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2023年10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2023年专题述法会议,进一步压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我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4月,组织参与《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2023年5月,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织进社区发送民法典宣传手册300余份。2023年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2023年7月,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月”主题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和保密教育宣传、节能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和宣传周系列活动等。此外,结合住建实际,组织开展了“住建普法行 法制进工地”主题宣传活动,讲解施工现场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赠送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汇编,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护。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累计发送各类宣传资料千余份,现场提供咨询200余人次。

四、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局232名同志自9月份开始按月参加法治素养测试,并有3名同志代表济宁市参加全省法治素养测试,取得优异成绩。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6月,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领域专家,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实务》为题,为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业务骨干200余人开展了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另一方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规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照评查标准,进一步查缺补漏,加强整改。2023年共办理住建领域违法案件100件,处罚金额279.3万元。《某工程未进行消防备案行政处罚案》入选全市行政执法“十佳案例”和济宁市司法局“以案释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并在“法治济宁”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撰写的论文《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民平安、为民造福——深化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对策研究》在“济宁社科论坛2023-平安济宁建设研讨会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

五、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2023年,我局承办的《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局的事项,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同时,2023年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与山东康桥(济宁)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康桥律师事务所选聘两名优秀律师担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多地参与到重要听证、立法活动、重大决策、重大矛盾纠纷中。2023年以来,共协助审查各类文件、合同近50份。同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让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制审核、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保障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科学决策。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住建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进一步抓好“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住建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网等新媒体,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好窗口阵地法治宣传作用,推动住建法规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事项、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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