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山东磐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核,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审查,山东磐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延续要求,拟批准其申请。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639;电话:0537-3239855;邮编:272000。
附件:山东磐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网上公示表.docx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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