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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2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济宁市《关于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办结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序号15):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滞后。济宁市老城区雨污管网病灶多,收集不完全,维护管理难。据不完全统计,仅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就有174.2公里的合流制管网需要改造,济宁市主城区2020年度管网改造任务基本未动工。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及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雨污分流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县市区改造任务,细化时间阶段安排,落实部门+属地双包责任制。2021年梳理制定改造方案,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实施中心城区135条道路93.2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中心城区实施99条道路、59.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各县市区城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坚持市政道路管网改造与单位小区改造同步,坚持分流制改造及雨污水管网私接、错接摸排改造同步,坚持改造和管养工作衔接的长效治理机制,落实改造后的专业管养工作,确保雨污分流改造取得实效。

(三)市县两级责任部门分别成立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谋划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全面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周排名、月通报”机制,每周统计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工程进展,每月形成一期进展通报,落实“一线工作法”,不定期到项目一线现场办公,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完成情况

(一)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攻坚方案》,各县市分别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改造实施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2021至2023年全市累计改造合流制市政管网349.7公里,其中2021至2022年中心城区改造152.7公里;在改造市政雨污合流管网的同时,同步推进沿线小区改造,2022至2023年全市累计改造小区1512个,其中中心城区改造477个。2023年底前所有县市区实现雨污合流管网整县制清零。

(二)为快速高质量推动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整县制清零工作,济宁市成立了市级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推进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确保了改造的进度和系统性。

(三)建立了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周调度、月排名”制度,每周调度一次进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纳入市推进保障办体系督导,强化了督导力度。市级雨污分流专班全员一线帮扶督导,协调解决管线迁改等堵点卡点,现场商讨施工方案和设计变更方案,保障项目快速推进。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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