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考人”“考事”相结合,通过建立单位和个人在目标计划、重点工作、业绩荣誉等方面的融合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团队意识、争先意识,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先后被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济宁市“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 主要做法 坚持目标导向,推动个人目标与单位目标相统一。一是将目标任务转化为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住建领域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制定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数量、完成时限等。二是研究制定科室绩效计划。编制科室《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绩效计划》,将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科室,实现工作计划与绩效计划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三是将绩效计划细化分解到人。将科室绩效计划层层分解到人,细化为个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保障措施,亮出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承诺,将个人绩效与科室绩效相结合,实现人人担责任、个个扛指标。 建立督导闭环,推动个人执行与单位推进相融合。一是注重过程管控。设立投诉督办科,专职负责工作任务和重点事项督办,每周调度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形成正面实绩台账和负面问题清单,并根据绩效计划对各科室承担的重点工作“挂图督办”,督促各科室加快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动态跟踪。每周召开党组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反馈督办情况,常态化跟踪问效。建立“蓝黄红”管理机制,对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承办科室、责任人等标识提醒,对工作推进较慢的科室和责任人及时约谈,督促整改提升。三是突出督导问效。投诉督办科每月将正面实绩、负面问题、“蓝黄红”标识、约谈情况等反馈人事科,由人事科汇总形成季度工作台账,作为季度“擂台赛”考评科室和人员的重要参考,体现日常工作成效。 分类分段考核,推动个人业绩与单位绩效相促进。一是实施分类考核。针对住建部门工作特点,将18个科室划分为综合科室、业务科室两类进行考核。对综合科室,突出牵头攻坚、团结协作、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考核;对业务科室,突出重点任务、亮点突破、争先进位等内容进行考核,考准不同类别的科室实绩。二是实施分段考核。第一、二、三季度分别举办“擂台比武”,年度绩效考核与第4季度“擂台比武”合并举行,其中第四季度满分分值和最高加减分分值为一、二、三各季度分值的2倍,4次考核成绩累加计算为全年绩效考核成绩,实现“平时考”与“年终考”的结合。三是实施挂钩考核。将科室考核成绩与个人考核成绩挂钩,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底评议成绩占60%、科室绩效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得出公务员全年考核成绩。 强化结果运用,推动个人发展与单位管理相呼应。一方面,坚持与考核奖励相结合。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科室,科室负责人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一般人员中的“优秀”等次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的公务员中产生。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工作实绩纳入干部执行力正面清单。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少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另一方面,坚持与干部使用相结合。树牢“三个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对科室和个人一贯表现优秀的,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较差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约谈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帮助分析原因、补齐短板。 经验启示 坚持差异考核。因每名公务员的年龄、阅历、岗位不同,开展平时考核时很难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需要在考核内容上体现差异化,通过设置科学精准的考核指标,考准考实在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实绩,凸显考核的精准、客观。 坚持量化赋分。考核成绩需要靠分值来体现,应当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量化赋分的尽量量化赋分,以此降低评议打分的主观性,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坚持考用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紧密结合,把科室和个人在平时考核中的排名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平时考核成绩好的人员,保障考核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