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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化“多图联审”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09-03浏览次数:字号:[ ]

一、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施工图、人防工程施工图、消防施工图、防雷装置施工图等联合审查管理。

二、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送审材料(未注明可容缺材料的为不可容缺材料)

(一)勘察审查申报材料

1.工程勘察合同;

2.工程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非本省勘察设计单位的进鲁备案,非本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进济备案)(可容缺);

3.工程地质察报告。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申报材料

1.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可容缺);

2.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批文或备案文件;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可容缺),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5.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非本省勘察设计单位的进鲁备案,非本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进济备案(可容缺);

6.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察报告(建设图审、人防图审);

7.全套施工图图纸、计算书;

8.抗震专项审查批复(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超限等建设工程);

9.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

10.《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人防图审);

11.《设计单位人防专项设计资质证书》;

12.外省设计单位应提供省、市人防办盖章的《项目备案表》、《项目设计人员名单》(可容缺)(人防图审);

13.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纸、各专业计算书及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技术预案(人防图审);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消防图审,消防图审机构提供格式文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5.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建设图审、消防图审,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可容缺);

16.工程终身责任制表格(可容缺);

17.消防设计文件(消防图审,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18.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消防图审,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19.设计单位设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消防图审,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可容缺)。

(三)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批文或备案文件(不容缺);

2.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盖章)(不容缺);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外业见证报告(不容缺);

4.各专业工程计算书;

5.全套施工图及总平面图;

6.工程概(预)算书(可容缺);

7.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非本省勘察设计单位的进鲁备案,非本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进济备案(可容缺);

注:市政场外工程还需要提供房建图审通过的勘察合格书,包括勘察审查意见书、意见回复、审査人员签字的合格书。

上述材料(除施工图图纸上传DWG格式外)均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多图联”系统相应电子附件中,建设单位需带政策性材料原件到项目所在地“多图联审”统一接件窗口核验。

三、审查流程

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登录各地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点击数字化“多图联审”,进入系统。

2.点击系统内“项目审查流程”,按照系统流程进行操作。

3.施工图审查机构安排施工图审查,审查合格,向建设单位出具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位和审查人员电子签章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技术性审查报告》,并向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电子章的全套施工图或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不合格,出具审查意见书,将施工图或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勘察设计单位将修改后的加盖勘察设计单位电子签章和勘察设计人员电子签名的数字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全套图纸、各专业相关计算书、模型)或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上传至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复审,直至审查通过。

咨询电话:3239893,3239897;

投诉电话:2367836;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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