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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3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部署,我局承担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截至2023年年底,济宁市各县(市、区)均通过整县(市、区)制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省级验收。督察发现,任城区新华路部分路段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济宁市城市建成区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206个建筑小区中,16个小区不符合《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明确的3种豁免情形。抽查44个小区发现,汶上县中都街道联社商场家属楼等1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或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整改目标

完成汶上县联社商场家属楼等15个小区混流问题以及任城区新华路雨污分流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16个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三、整改措施

督促有关县(市、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汶上县联社商场家属楼等15个小区和任城区新华路雨污分流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快推进16个不符合《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3种豁免情形小区改造。举一反三,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查漏补缺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

四、完成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全市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2025年5月,组织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县(市、区)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新华路混接错接点已完成整改,16个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小区已全部改造完成,15个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或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小区已全部整改完成。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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