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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师注册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02浏览次数:字号:[ ]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第十七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职业注册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八条: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一、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68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设区的市实施,将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县(市、区)实施,将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将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7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省级新区实施。

 

办理条件

1.初始注册:(一)取得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三)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2.延续注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一律失效,由系统自动注销。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3.变更注册(省内变更聘用单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有两个注册专业的,应同时提交两个专业的变更注册申请。

4.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申请。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办理。资格证书签发至重新注册之日满4年的,应满足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不满4年的,每满一年度应满足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5.变更注册(单位更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1.初始注册材料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二级造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材料来源:系统生成。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材料来源:公安局,材料形式:扫描件1份。

(3)超期注册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如申请人为外国人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由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1

2

2.延续注册材料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一律失效,由系统自动注销。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二级造价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来源:系统打印。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来源:继续教育部门颁发;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

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1

3

3.变更(省内变更聘用单位)注册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有两个注册专业的,应同时提交两个专业的变更注册申请。申请二级造价师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1)《二级造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来源:系统打印。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2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来源:原聘用企业、仲裁机关、人民法院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1

4

4. 变更注册(单位更名注册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造价师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当申请单位更名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二级注册造价变更注册申请表单位更名》;来源:系统打印。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1

5

5. 注销注册材料

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申请。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办理。资格证书签发至重新注册之日满4年的,应满足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不满4年的,每满一年度应满足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应当提交下列电子材料:

《二级造价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来源:系统打印材料形式:原件扫描件1份。

以上材料由个人上传原件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注销业务办结后自行销毁纸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

办理程序

1.申请二级造价师初始注册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聘用企业 (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个人或企业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结果公示中查询。

2.申请二级造价师延续注册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聘用企业 (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个人或企业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结果公示中查询。

3.申请二级造价变更(省内变更聘用单位)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聘用企业 (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企业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结果公示中查询。

4.申请二级造价师单位更名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index.html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聘用企业 (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企业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结果公示中查询。

5.申请二级造价师注销注册按以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注册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进行申报,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聘用企业(法人)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企业备查。    

2)受理

主管部门对照审批条件进行网络审核。材料齐全的,点击材料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并注明补正的内容及原因,从系统中将材料打回至申请人。

3)办结

主管部门审批后,个人或企业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我的办件中查询状态为办结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结果公示中查询。注销注册业务办结后自行销毁纸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办理

电话

05373255829

监督投诉电话

05373239861

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济宁政务服务网评价

救济渠道

向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B31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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