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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普查及创新成果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7浏览次数:字号:[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切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转化,根据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及省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等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普查及创新成果竞赛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查及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城镇建设、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高品质住宅建设、工程勘察规划与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市政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村镇建设等方向的科技成果。

二、相关流程

(一)成果普查报送流程。对于三年内已经取得国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竞赛、科技推广应用、科技计划等荣誉的科技成果,及取得发明专利、发行规范标准或经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各成果完成单位积极填写济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普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请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梳理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二)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工作流程。申报单位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的通知》(详见附件2)要求,在系统上填报相关内容后,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汇总后,将辖区内所有申报书(纸质版)与汇总表(word版与PDF盖章版)于2024年8月23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并向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反馈PDF盖章版材料,纸质材料集中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充分挖掘辖区内全领域各有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强化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引导,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紧盯国家、省、市科技竞赛及各类成果申报,同时大力推动住建领域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带动形成住建领域创新成果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科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各相关科室,加强对住建领域相关企业的沟通指导,在全面梳理辖区内各单位已经取得的科技成果成绩基础上,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4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各相关材料由牵头科室按程序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强化宣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建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库,对入库的科技成果加大支持推广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我市住建领域的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切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效益,助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孙菲、李鑫祥;联系电话:3239827;报送邮箱:jnszjjkjk@ji.shandong.cn。


附件:

1. 济宁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普查表.xlsx

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的通知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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