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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机构一级备案延续审查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7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机构一级备案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核,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审查,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延续要求,拟批准其申请。

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E-0639;电话:0537-3239855;邮编:272000。


附件: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机构备案网上公示表.docx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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