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业务主办科室 | 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 | 业务协办科室 |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 | 受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结时限 | ①一级备案等级:7个工作日(不含住建部专家评审时间、公示时间,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②二级、三级备案等级: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37-2560611 |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备案证明文件 | 办理地址 |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B310号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
办事流程: 1、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2、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申报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备案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近1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缴纳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7、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8、系统随机抽查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抽取后通知机构3日内上传Word版,并提供所上传估价报告复印件两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