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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广我市棚户区改造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23-10-26浏览次数:字号:[ ]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推广部分地市棚户区改造有关经验做法,其中,“济宁市鱼台县棚改‘房票’安置实现三赢局面”入选,“房票”政策促成了商品房、土地、拆迁良性循环,实现了群众得安置、房企去库存、政府有收益的三方共赢,满盘皆活。



济宁市鱼台县棚改“房票”安置

实现三赢局面


面对2023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和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济宁市鱼台县转化思维,集成政策,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让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房源,解决了一批棚改居民未安置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了安置压力及拆迁成本,房地产企业持结算凭证,对照政府推介地块,积极参与招拍挂,实现了政民企三方互利共赢。

一、党委政府谋划在前。鱼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改房屋征收与群众安置工作,书记、县长亲自挂帅,实地调研,统筹谋划,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出台了《鱼台县城区商业房屋征收结算凭证安置办法》《鱼台县城区住宅房屋征收结算凭证安置办法》等配套政策。

二、公平科学测算求细。一是对搬迁房屋进行定性、定量、定价。定性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房屋性质进行认定并公示。定量即由群众公开投票选聘评估机构,由第三方测绘公司精准测量房屋面积。定价即综合考虑房屋区位、结构等因素,对标新城区的优质房源,根据拆迁补偿标准,锁定“老房”价值,实现定价即定凭证面额。二是对安置房屋定房企、定房源、定房价。定房企即选择有责任、有担当、实力强的房地产企业,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签订三方协议,参与房屋结算凭证政策。定房源即企业将在售好楼盘、好楼层、好房子拿出来,同时政府拿出持有房源进行宏观调控补充,最终按照户房1:2或1:3比例,向群众提供房源,供群众自主选择。定房价即以房企近一年成交单价与预售备案价相比,确定比例系数,测算该企业拟成交价格,经过多轮谈判、协商,锁定房源价格。

三、群众享受优惠更实。在确定凭证面额的基础上,为确保群众搬得起、住得上,群众选择结算凭证可以在原来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奖补,购买商品房时,再享受购房总价款5%的优惠,实现房屋增值置换,使棚改居民享受了更多实惠。同时,搭建销售平台,畅通群众与房企沟通渠道,今年6月份,当地组织棚改居民集中选房,共有10家房地产企业参加,涉及20个小区,为棚改居民提供房源3534套。截至目前,鱼台县已发放房票2184张,总价值约10.97亿元,已选房源1148套,面积约13.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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