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国家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任务,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发展,依据《济宁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济建〔2019〕90号)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对部分已完工示范项目进行了节能量核定。现将核定节能率达到标准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0639室,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科技科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0537-3239826 附件:济宁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节能率核定情况表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济宁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节能率核定情况表 (第六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 | 核定节能率 | 1 | 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指挥中心 节能改造项目 | 259058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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