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组建济宁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前期已在住建系统内征集技术专家,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人才储备,现向社会面公开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的征集及管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适时调整、动态更新”的原则开展。
二、征集范围
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消防技术服务等单位从事消防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消防工作,愿意积极提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相关专业(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石油化工、桥隧、设备安装等)最高级别的执业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六)人才紧缺的特殊专业、特殊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的现场评定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指导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四)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征集程序
(一)由申请人员填写《济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报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初审(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材料直接上报)。《济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资格申请表》、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原件1份,由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核留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县(市、区)住建部门留存。
(二)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形成初审意见。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初审合格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本着岗位胜任、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通过专家资格人员,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六、其它事项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迅速启动专家征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将专家征集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知悉,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县(市、区)初审,并按要求填写《济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及WORD版一并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效恒 联系电话:2376158
电子邮箱:jnzjzbzk@163.com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
济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家资格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所在地区 | 县(市、区) |
出生年月 |
| 专家类型 | (请在下列备选框中勾选,可多选) £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 |
工作单位 |
| 专业类别 | (请在下列备选框中勾选,可多选) □消防□电气 □暖通 □给排水 □土建 □其他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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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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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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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 (请在下列备选框中勾选,可多选) £房建 □市政 □铁路 □公路 □水利 □水运 □海洋 □民航 □农业 □林业 □粮食 □火电 □水电 □建材 □冶金 □石化 □化工 □医药 □机械 □轻工 □纺织 □核工业£海洋石油 £煤炭矿山 □有色金属 □商业与物资 □石油天然气 □航天与航空 □兵器与船舶 □电子与通讯 □广播电影电视 |
主要 工作经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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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 (包括参与消防审验相关咨询与论证、科研、著作等工作成果;参与的消防审验、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技术培训等;参与有关消防工作的工程项目,请标明参与时间,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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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本人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专家的相关职责;自愿从事消防审验专家工作,对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能够根据任务委派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对任务委派单位负责;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维护消防审验工作的规范、专业和公正。 申请人签名: 2022年月 日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2022年 月 日 (无工作单位人员,经县区住建部门同意可不填写本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