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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建监管字〔2021〕25号)
发布日期:2021-05-28浏览次数:字号:[ ]

2021〕25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


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事项外,原则上所有的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

(一)监管对象

1.在本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2.本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监管事项

1.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情况;

3.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及在岗履职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其他相关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因机构改革,将部分监管职责划转其他部门行使的,由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工作移交。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两库”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托省、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具体包括项目库、企业库和人员库;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1),应当包括相关行政执法类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可吸收相关专家参与。各地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辅助和支撑。“两库”应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制定本部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明确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三)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抽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计划。

1.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保证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的原则,市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5%;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在本辖区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情况组织抽查,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5%,抽查频次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将存在轻微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的检查对象作为必查对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较多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频次。

(四)明确检查要求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年度抽查计划,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抽查工作,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提交资料、实地核查以及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1.被抽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造价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6)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2.被抽查的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7)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主管部门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1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8)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5.市住房城乡建设8月15日前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汇总形成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

(五)强化结果运用

1.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予以处罚处理的应有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济宁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符合相关情形的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抽查结束后,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监管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

2.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监督检查中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提出整改建议、进行督查,记录整改落实情况。抽查情况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联系人:刘诗玉、朱国栋,联系电话:0537-3239832,邮箱jnszjjhfk@ji.shandong.cn。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

        录库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抽查记录表

      5.造价企业抽查记录表

      6.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7.项目抽查记录表

      8.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9.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附件1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位

职务

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

事项

抽查内容

抽    查    依    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市规〔2019〕1号文件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3号):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市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在建建筑工程统一编号,每个月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项目进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对下级主管部门履职行为和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进行抽查。

直接监管项目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项目

2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

    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企业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

    3.《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建市〔2015〕35号)。

直接监管项目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项目

3

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一书两金一户一卡”等制度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本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的查处和督办。”

直接监管项目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实地

核查

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项目

4

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企业工程注册资金、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满足资质标准情况。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直接监管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企业

5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工程建设类职称专职人员、代表性业绩以及组织评标等行为情况。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8〕4号)

直接监管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随机抽查不少于5%的企业

 


附件3

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证书有效期


资质情况


事项

序号

检查指标

检查标准

检查认定

发现问题情况

资质情况

1

净资产(万元)



 有

 

情况说明:

 

 

2

技术负责人



3

主要人员

建造师



4

职称人员



5

办公场所

有□ 无□


6

技术装备

有□ 无□


7

证书是否有效

是□    否□

8

是否及时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是□    否□

要求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当期财务报表      

抽查到的相关人员证书、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及省一体化平台查询页面

标准中要求的办公场所证明      □标准中要求的厂房证明

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有关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其他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注销 被吊销 被撤销 迁出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整改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1.净资产按企业最高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填写;2.主要人员情况:企业若有最低等级资质的,填写标准要求人员;无最低等级资质的,检查标准填写;现有人员按实际入库人员认定;3.特级企业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考核净资产、注册建造师等指标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4

监理企业抽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是否在有效期


资质等级


序号

事项

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

1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资质标准要求

实际检查情况

无□ 有□
情况说明:


执业资格及职称

年限

执业资格及职称

年限





2

执业注册人员

资质标准要求

实际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

共    人(次)。
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其他注册类人员:    人。

共    人(次)。
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其他注册类人员:    人。

无□ 有□
情况说明:

3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注销 □被吊销 □被撤销 □迁出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整改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5

造价企业抽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是否在有效期


资质等级


序号

事项

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

1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资质标准要求

实际检查情况

无□ 有□
情况说明:


执业资格及职称

年限

执业资格及职称

年限





2

注册造价工程师情况

资质标准要求

实际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

共    人(次)。

共    人(次)。

无□ 有□
情况说明:

3

检查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注销 □被吊销 □被撤销 □迁出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需责令整改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6

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企业注册类型


营业范围


事项

序号

检查指标

网上登记情况

核查认定情况

发现问题情况

网上信息核查情况

1

专职人员



 有

 

情况说明:

 

 

2

业绩情况



企业管理情况

3

统计年报是否如实、按时上报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4

是否纳入信用管理

是□    否□

要求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     □办公场所证明      □项目合同及档案    

抽查到的相关人员证书、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其他___________                                                            

其他情况说明


检查结果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已关闭停业或正在组织清算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未发现问题

检查

会签栏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企业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7

项目抽查记录表

 

填表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建设规模

m2(        万元)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设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如有)





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企业













监理企业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发现问题情况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转包行为

是□  否□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

是□  否□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挂靠行为

是□  否□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行为

是□  否□

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

是□  否□

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是否依法依规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或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标公示等是否合法

是□  否□

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备案、招标文件备案

是□  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情况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的行为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建设地点、规模、内容、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等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是否一致

是□  否□

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是否开工

是□  否□

中止施工的,在恢复施工前是否将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发证机关核验

是□  否□

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

是否与施工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工资是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

是□  否□

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是□  否□

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是□  否□

 

项目总监

是否与监理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工资是否由监理企业支付

是□  否□

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是□  否□

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是□  否□

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

是否及时准确向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是□  否□

 有

情况说明:

 

 

是否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

是□  否□

是否按照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是□  否□

是否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是□  否□

是否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是□  否□

是否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是□  否□

总承包企业是否配备劳资专管员

是□  否□

实行分包项目的,分包企业是否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是□  否□

是否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

是□  否□

要求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合同

总包单位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工资证明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工作日记   □专业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用工人员名册    □劳资专管员任命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开户证明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发放记录)

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   □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帐、支付凭证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证明

分包单位

现场负责人的劳动工资证明、注册证书   □工资支付记录表

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的劳动工资证明、注册证书   □项目总监的巡查日记

其他情况说明


检查结果

未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

发现问题短时间无法整改,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责令停工

检查

会签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总监签字:                                    日期:

检查组签名:                                      日期: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在项目部留存备查,另一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8

          市、区)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时间:          

共检查施工企业      检查监理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符合要求施工企业      、监理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发现问题施工企业     、监理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已整改的    家,下达处罚决定的    家, 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情况    家。

共检查项目      个,存在问题的项目     个(其中,存在违法发包的    个,存在转包的   个、存在违法分包的

    个,存在挂靠的    个,存在出借资质的    个,存在超越资质承的   个,存在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的   个,存在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个,存在其他行为的

     个),下达整改通知书    个,已整改的    个,下达处罚决定的    个, 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情况    个。

 

 

 

 

 

存在问题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

日期

发现问题

已改正

限期整改

1



1.……

2.……

3.……

…………

1.……

2.……

3.……

…………


2



1.……

2.……

3.……

…………

1.……

2.……

3.……

…………


3



1.……

2.……

3.……

…………

1.……

2.……

3.……

…………


 

存在问题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查

日期

发现问题

已改正

限期整改

1



1.……

2.……

3.……

…………

1.……

2.……

3.……

…………


2



1.……

2.……

3.……

…………

1.……

2.……

3.……

…………


3



1.……

2.……

3.……

…………

1.……

2.……

3.……

…………


 

 

 

 

附件9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填表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细则

检查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10分)

1

制定本地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5分)

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并在部门官网公开。


2

落实责任分工(5分)

落实分管领导、牵头部门、检查人员,并在部门官网公开检查牵头室联系电话。


二、“两库、一单”建设情况(10分)

3

检查对象名录库(3分)

依托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项目库、企业库、专业人员库,库内各项信息完整、准确。


4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分)

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完整,且符合选取要求。


5

抽查事项清单(4分)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内容。


三、抽查情况(45分)

6

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3分)

每年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在省“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启动抽查计划。


7

随机抽查情况(10分)

每年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取不少于5%的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8

抽查人员情况(4分)

检查人员应该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


9

检查档案情况(5分)

台账记录清晰。有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完整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


10

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台账(4分)

台账记录清晰。


11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情况(4分)

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12

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5分)

建立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实现本地区市县各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互联共享,项目更新率达到90%以上。


1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返还情况(3分)

按照相关规定,差异化缴存并按期返还。


14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4分)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实行分包项目的,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情况,基本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15

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牌制度情况(3分)

项目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四、抽查结果公开运用情况(15分)

16

结果通报情况(3分)

及时在本行政区域进行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17

行政处罚情况(3分)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未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18

抽查结果报送(3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抽查表格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情况。迟报一次扣1分,报送数据质量不高逻辑错误严重扣1分。


19

按季度报送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3分)

迟报一次扣1分,报送数据质量不高逻辑错误严重扣1分。


20

记入信用信息情况(3分)

及时将行政处罚处理信息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少录入一个扣1分。


五、招标投标监管(10分)

21

过程监管情况(5分)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包括自行招标备案、招标文件备案、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评标活动、招标投标书面报告等情况;电子化全过程监督情况。


22

投诉处理情况(5分)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暂停、调查取证、处理落实、信用评价联合惩戒记录。


六、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0分)

23

信用评价开展情况(5分)

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济宁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信用评价。


24

信用信息发布情况(5分)

做好建筑市场信用采集、发布和应用,公布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


合计



问题说明


被检查主管部门(盖章)


检查组签字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检查单位存档,一份被检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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