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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2017年工作务虚会汇报
发布日期:2017-01-18浏览次数:字号:[ ]

政策法规科2017年工作务虚会汇报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三定规定”,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件事:

(一)行政立法。去年,我们以地方性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颁布是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补充,填空了未有规定的管理权限,注重加强了燃气安全管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明确了城镇燃气管理权限和职责,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置燃气安全事故职责。

我市已于2016年拥有了立法权,这极大的有利于我们在过去城市建设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基础上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建设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具备了“地方合法性”之后,获得实质性的进展。根据发展需要已报请市人大出台2017年市政府立法项目2个,分别为《济宁市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和《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还计划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济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济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是在2010年出台的《济宁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现行工作需要,加以修订完善,《办法》出台后将大大提高排水行业管理力度,有利于提高百姓生活质量。

(二)法制宣传。利用“12.4”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017年将重点加强对《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特别是扎实落实燃气安监工作。《办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安检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必须做到“任务指标化,职责明确化,内容清晰化,工作流程化,行为规范化,整改及时化”。

(三)严格依法行政。2016年,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对建设系统的30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逐个梳理,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公文格式。在此基础上,我科下步将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体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济建【2016】155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济建【2016】261号),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运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常规检查。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明确了随机抽查实施主体、抽查比例和次数,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企业信用记录、个人职业信用记录,逐步形成随机抽查结果和信用评价结果相挂钩的运用机制。

(四)严把法规备案与审查关。提高建设领域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市住建委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对合同行为监督力度,为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管理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重视会签件工作,为保障我局权力和下步工作衔接,局各业务科室要提高会签件工作的重视度,涉及我局权力义务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回复。

(五)健全行政应诉工作体制。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应诉管理工作体制,落实《市住建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济建【2015】142号)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应诉案件涉及的单位(科室)沟通配合,局属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由相关单位和局主管科室共同承办。科室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由相关科室承办。涉及多个科室的,由相关科室共同承办,并按照诉讼请求确定牵头承办科室。

(六)加强政务公开管理。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扩大政务开发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下步将制定《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促进阳光行政。完善我局政府公开平台的建设,明确执行和落实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落实措施、督查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等情况。

主要做到:(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我局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以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便于群众接受。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86号)要求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回应社会关切。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提升信息传播效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加强民生领域公开,强民生、解民忧,如棚户区改造与农村危房改造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的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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